档案馆馆员职责
一、必须具有较高政治思想觉悟;必须严守党和国家机密;必须诚实、守信、保密;必须坚持原则,忠于职守。
二、负责档案编目、鉴定、统计、排列和检索工作编制;各种档案资料登记造册,编写目录,注明档案名称、编号、存档时间、份数等系列工作。
三、负责库房档案收进和移出工作,严格履行档案签收,登记造册,交接手续,准确掌握馆内档案全宗、案卷数量及档案的保管期限等;积极主动地做好接待工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。
四、了解馆藏档案,并根据利用者需要,系统地按专题提供档案材料。严禁私传乱借;所有需要借阅、带出、转出及销毁的档案、证件等必须经领导批准。
五、具有独立完成档案材料收集、整理、鉴定、编辑等相关各项业务工作能力。每月至少要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整理,并把当月收集的档案资料分类及时归档。
六、负责库房内部整理,档案装具和案卷排放整齐、科学有序;保证库内无灰尘,整洁、美观,严防档案资料潮湿、鼠咬、虫蛀。
七、检查档案安全保管情况,发现对档案有害因素时,要及时上报采取措施。做到以防为主,防治结合,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。
八、明确档案利用工作的目的,正确处理好利用和保密的关系,增强保密观念,严格执行借阅、查阅登记制度。
九、负责档案、资料调借工作。做到提供准确、及时主动。用后及时清退,按时入库归位。
十、应用电子计算机编目检索、存贮及调用档案;利用裱糊及复印技术,对纸张破损、字迹褪变、扩散的现行档案进行抢救。
十一、负责档案、资料利用效果的信息反馈工作,收集利用典型事例,年终写出利用分析综合报告,及实例选编。
十二、认真总结本岗位年度工作情况,并写出年终总结书面材料。
十三、认真完成馆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等。